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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石场作业污染处理方法,海口铁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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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海南省海口市部分采石场引发扬尘、噪声等环境问题,海口市环保局日前对市内采石场污染进行专项整治,通过建立“一场一档”、实施“一场一策”等措施,对采石场进行严格管理,防治粉尘污染。 目前海口共有持证且有采矿权的企业11家,均采用露天开采方式。 大部分采石场位于城乡接合部,采用简单的生产工艺,污染防治设施比较简陋,石材加工时产生大量的粉尘,对环境带来较大影响。 4月1日上午,海口市环境监察局执法人员来到美兰俊源碎石场。 在美兰俊源碎石场,只见这里的破碎机上,一团团粉尘正向四周散发。 据介绍,美兰俊源碎石场2012年6月投入使用,因一直没有办理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手续,2013年3月被海口市环保部门立案处罚。

采石场作业

海口市环保局责令美兰俊源碎石场项目停止试生产,罚款3万元,目前正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记者从海口市环保局获悉,今年海口将采石场扬尘污染列为整治重点,对全市正在生产作业的采石场展开拉网式全面调查,摸清家底。 海口市环保局局长陈超表示,环保部门将按照“铁腕治污加铁规治污”要求,对新上项目严格环境准入,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实行环保“一票否决”;现有项目达不到环保要求的,要实行铁腕治污,立即整改,整改治理无望的责令停产或关闭。 洁净的空气,已成为海口持续发展的优势资源和营销宣传的名片。 但是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海口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丝毫不能懈怠。 海口的一些采石场在开山采石的过程中,对生态环境造成了较大影响。 3月29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倪强召开市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部署采石场污染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对全市采石场开展综合整治,严厉打击污染防治措施不完善影响环境的违法行为,确保海口市的空气质量。 海口市环保局负责人表示,现有项目达不到环保要求的要实行铁腕治污,立即整改,整改治理无望的责令停产或关闭。 个别采石场降尘差粉尘污染 海口市环境监察局负责人介绍,目前海口市共有持证采矿权的企业11家,其中秀英区4家,龙华区2家,琼山区2家,美兰区3家,均采用露天开采方式,每年生产规模为5万立方米-30万立方米不等,主要产品为建筑用玄武岩碎石及石粉。 目前大部分采石场位于城乡结合部,采用简单的生产工艺,污染防治设施比较简陋,石材加工时产生大量的粉尘,对环境带来较大影响。 4月1日上午,记者随市环境监察局执法人员来到位于美兰区三江镇苏寻三村南侧坡地的美兰俊源碎石场。 远远看见道路上拉石材的大车经过时,扬起漫天的灰尘。 走近美兰俊源碎石场,只见破碎机上一团团的粉尘正向四周散发。

执法人员介绍,美兰俊源碎石场2012年6月投入使用,没有办理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手续。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27条,建设项目投入生产超过3个月,建设单位未能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办理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手续,逾期没有办理的,责令停止试生产,可处5万以下罚款。

根据这一规定,市环保局责令美兰俊源碎石场停止试生产,罚款3万元,目前正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新建采石场粉尘达标后排放 与美兰俊源碎石场降尘措施差、粉尘污染不同的是,位于琼山区红旗镇那佑村的那佑石场则在相关工段地均安装喷淋、洒水设施,确保粉尘达标后排放。 记者在现场看到,工地上的洒水车正在道路边洒水降尘。 石场在破碎工段、过筛工段、输送工段、堆放场地均安装喷淋、洒水设施,现场看不到明显的粉尘。 那佑石场2012年底竞得采矿权,2013年11月底投入生产,有采矿许可证及环保审批手续。 石场负责人表示,项目上马前,环保部门即要求他们做好项目水土保持工作,采取有效的挡、排水设施与系统,开采过程中及时清理、清运矿区的矿渣。 他们按照环境部门要求,爆破前后对爆堆进行洒水喷淋,对采石场作业面、矿石堆场、排土场、运输道路等进行喷淋、洒水,控制粉尘污染。 矿石破碎加工采用除尘设施进行收尘,确保粉尘达标排放。

采石场还选用低噪声生产工序和设备进行开采,采取消音、减震等措施,确保矿区噪声达标。 为了控制现场污染排放,因为工地上有几十名工人,他们甚至还建立了一套硬化的三级化粪池。 生活废水经处理后,可综合利用于周围树林及果园。 铁腕加铁规治采石场污染 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海口铁腕

3月29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倪强召开市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部署采石场污染专项整治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和市领导的指示,市环保局立即研究制定了全市采石场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采石场作业

对全市正在生产作业的采石场展开拉网式的全面调查,建立一场一档,实施一场一策,严肃查处违法排污环境违法行为,确保采石场污染达标排放。 加强日常监管,严格查处采石场环境违法行为,对已办理环保审批手续但不符合粉尘污染防治措施的,限期整改;对环保审批手续到期未验收的,限期验收;对污染治理不达标的,责令停产或关闭。 市环保局负责人表示,环保部门将按照“铁腕治污加铁规治污”要求,对新上项目严格环境准入,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实行环保一票否决;现有项目达不到环保要求的要实行铁腕治污,立即整改,整改治理无望的责令停产或关闭。 建大气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为保护好海口市发展的生态优势,确保空气质量,我们不仅要全面整治采石场环境污染,还应从源头和长远的角度,建立大气污染防治的长效机制,巩固和提高环境空气质量。 据介绍,海口将加快修订《海口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和制定《海口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为大气污染防治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实现污染控制的长效化和常态化管理。 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开展高排放机动车区域限行,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主城区公交车清洁能源使用率达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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