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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救援预案,预防为主

关于矿山救援预案,预防为主的信息展示:

尾矿库地处低山、丘陵区,高程一般60—80m,当地侵蚀基准面约为58m,境内峰海拔186.1m,各尾矿库有简易公路与合芜高速及合裕公路相连。 所在地处郯庐断裂带,地震频度较高而震级、烈度较低。 本地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雨量充沛,温暖湿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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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降水量900—1300mm,多年平均降水量992mm,5—8月为集中降雨期,多暴雨,降水量占到全年降水量的60%;24小时降水量均值120mm,小时降雨量均值55mm。 地震和集中降雨易引发尾矿库垮塌、溃坝甚至泥石流等事故,对当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构成威胁。

(二)编制依据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尾矿厍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安徽省尾矿库应急救援预案》、《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 尾矿库应急救援工作应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的科学指挥和人员安全防护。 尾矿库应急救援工作受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和处理。 县级尾矿库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有关企业各负其责,紧密配合。

尾矿库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以地方政府为主,市直有关部门和专家参与,充分发挥企业的自救作用。 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依次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建立尾矿库与矿山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加强对尾矿库垮坝、滑坡和泥石流等各类事故危险的预警预防和科学监测,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疏散,尽努力保障尾矿库周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发现Ⅲ级及以上较大危险征兆或发生事故的;尾矿库发生Ⅳ级安全事故,且县级人民政府提出增援请求的,实施市尾矿库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 市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尾矿库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应急指挥部组成 尾矿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展开工作,负责指挥、协调市尾矿库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 市尾矿库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负责全市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的具体工作。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设在事故所在县境内,现场总指挥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现场副总指挥由县安监局及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指挥现场的抢险救援和协调工作。

市尾矿库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如下: 总指挥: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安全副秘书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人,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 成员:市政府办公厅,市经贸委,市计委,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交通局,市民政局,市环保局,市气象局,有关县区政府,驻肥部队,武警支队等单位有关负责人。 (二)应急指挥部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应急指挥部工作职责 接到本市尾矿库发生较大事故报告后,负责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并协调各部门、地方、单位之间的救援工作。 2、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协调应急救援工作中跨地区和部门重要联络事宜。 (2)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尾矿库较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全市尾矿库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建立和维护市尾矿库应急救援机构、专家、队伍、预案、技术装备等数据库;综合协调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和县有关部门组织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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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组织各级应急救援机构对事故的调查处理,督促指导各县及有关尾矿库企业制定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3)市公安局:指导县级公安机关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增调警力协助当地公安机关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撤离和治安管理。 负责道路交通处置的应急预案,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4)市卫生局:负责制定受伤人员治疗与救护预案,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帮组当地卫生机构培训医护人员,向现场增派医务人员和增援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协助当地卫生机构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统计人员伤亡情况。

(5)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事故发生地的地质状况资料,负责处理尾矿库事故救援中地质灾害事宜,参与救援方案的制定。

(6)市计委:负责应急抢险物资供应保障预案,组织抢险器材和物资的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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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市经贸委:负责协调供电公司负责事故现场供电工作,保障抢修事故中损坏的供电线路及设施,事故现场照明等。 (8)市交通局:负责组织救援人员和物资运输。 (9)市气象局:负责制定气象服务预案,为事故抢救提供风向、风速、雨量等气象资料。 其它有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三)专家组 专家组由全市非煤矿山领域的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专家组成。 专家组职责:参与市尾矿库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和修订工作;为尾矿库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咨询,对尾矿库应急处置进行技术指导;对尾矿库应急救援工作提出建议;承担市尾矿库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对汛期可能引发尾矿库的各类安全事故的信息进行重点监控和分析;对已经发生的尾矿库各类事故抢险救援情况及事故发展态势进行动态监控和分析。 监控信息要及时报告相应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二)预警级别及预警行动 1、预警级别 按照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尾矿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及特别重大(Ⅰ级)四个等级:并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一般(Ⅳ级):发生透水、滑坡、垮坝等事故,已经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l-3人死亡、或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一定社会影响等。 较大(Ⅲ级):发生透水、滑坡、垮坝等事故,已经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500一1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或较大社会影响等。 重大(Ⅱ级):发生透水、滑坡、溃坝等事故,已经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10-29人死亡、或1000—3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等。 特别重大(Ⅰ级):发生透水、滑坡、溃坝或泥石流等事故,已经严重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3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特别重大社会影响;事故事态发展严重,且亟待外部力量应急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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