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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石场经营权承包合同,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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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12日 采石场设备生产线一般是由振动给料机、鄂式破碎也有根据石场物料情况,选用 . 石场石料爆破勾机装车生产承包合同书- 红苹果的日志- 网易博客。

采石场破碎设备采石场破碎机安全操作规程采石场经营开采权承包合同,我们一起来看一篇有关于采石场经营开采权承包合同的文章,希望经典论文网收集整理的这篇文章能以对你的学习和写作能有所帮助。 采石场经营开采权承包合同为进一步发展和壮大集体经济,充分利用集体资源,我村委决定将**采石场经营权面向社会公开拍卖出让,现有关事项如下:一、经营权承包年限为六年,即2009年3月1日至2015年2月28日止。 二、承包金人民币合计 元,竞得后2009年2月27日12时前一次性交清。 三、承包押金叁万元整(不含在承包金内,由承包人另行缴交给**村委),用于采石场的全部证件、修路及厨房和库的保证之用,押金不计息。 四、承包者开采现有洞口,如需增加洞口,需经有关部门和村委同意且办理相关手续之后方可增加洞口,但只能同时开采两个洞口,且所需一切费用均由承包者承担,村委不承担任何费用。 五、承包期间,采石场的法人代表、营业执照、安全生产及矿长等均过户到承包方担任,且所需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六、承包者承包期间国土局所收取的矿产出让金、工商局营业执照年检及水电局、公安、税务以及相关部门组织培训等所需收取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 七、承包者可以开采片石,也可开采其它用石。 八、承包者在承包期内不得转让和出卖采石场经营开采权给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 九、承包期间本村委及本村委其它自然村修村道需磋子,承包方应免收材料费。

十、承包者在承包期间应做到以下三项,如有一项未做到将没收押金叁万元。 1、维修好采石场至**及采石场至水马公路两条马路,以确保路面平整通畅,到期经村委验收合格。 2、承包到期后采石场的全部证件无条件全部上交村委,且协助下一期承包方办理完相关过户手续。 3、维修且保管好村委现有采石场的厨房、库。

十一、承包期间,如遇国家或政府统收或征收矿产资源,承包方应无条件同意,如有此现象,村委将按承包者经营年月按总承包金额平均退回所余承包时间的承包费给承包方,但不计息。 十二、承包期满后,承包方应不得在采石场内外存放片石、磋子等,如有余存,所余存材料均无条件归村委所有。

十三、承包方在生产期间,应做到安全,如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承包者承担,村委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四、由于村委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年检时已上缴2009年采石工作人员保险肆仟贰佰元整,该保险金由承包方承担。 十五、村委只提供采石场现有的厨房、库,不再添加其它任何设施和设备,如需添加任何设施均由承包方自行解决。 十六、承包方应在安监局及其它相关部门的要求下进行开采作业,且尽量采用机械化作业。 十七、承包期间,承包方所生产的材料自产自销,村委不负担责任。 十八、承包方应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加强、的安全管理,如出现任何因泄漏、出卖、被盗、等事故,其一切后果均由承包方负责。 另: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经典范文网无关。 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委托代理人佘福明,湖南启航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唐飞鹏,湖南启航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曾◑◑与上诉人邵东县远大采石场(以下简称远大采石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湖南省邵东县人民法院于二0一一年三月三日作出的(2010)邵东民初字第1174号民事判决,曾◑◑与远大采石场均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1年5月23日公开开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上诉人曾◑◑及其委托代理人佘福明与被上诉人远大采石场的委托代理人唐飞鹏到庭参加诉讼。 原审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4月30日,被告邵东县远大采石场与原告曾◑◑及案外人曾正轩、杨清英、曾早生、曾伟进等签订租用邵东县杨桥镇远大村造塘组对门山的部分旱土作为采石场采矿和堆积砂石之用,期限为6年的协议。 曾◑◑旱土面积共计12亩,因该地部分地方系石头所占用,无法耕种,故作6亩旱土出租,远大采石场共计支付600元给曾◑◑。 另远大采石场还租用曾正轩土地1.4亩,共计支付1400元,租用杨清英土地0.4亩,共计支付300元,租用曾早生土地0.04亩,共计支付40元,租用曾伟进土地0.7亩,共计支付800元。 协议签订后,远大采石场在邵东县杨桥镇远大村造塘组对门山开办采石场。 尔后双方发生争执,多次协商未果,酿成纠纷。 原审法院认为,本案案由应为……(本文书还有1320字未显示) 隐藏信息: 为了秉承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上网的精神,同时尊重裁判文书原文的权威性,本网尽量不对所收录的裁判文书进行人为改动。

石场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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