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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矿需要哪些手续,ct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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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列采矿许可证将到期,采矿权人应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按照《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向我厅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登记手续。 经调查,该采矿范围内涉及占用林地未办理林地占用手续,根据《森林法》和《林地征占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通知如下:一、在未办理林地占用手续前立即停止非法开采。 二、对违法占用的林地由林业局责成林业执法单位进行调查处理。

三、请积极配合林业局调查处理,并在本月25日前向我局提供你单位与林主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使用林地协议书、矿权确认书、机构代码、采矿范围图等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所需相关资料文件,以及时上报审批。 特此通知二?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如果您在本页面发现错误,请先用鼠标选择出错的内容片断,然后同时按下 CTRL 与 ENTER 键,以便将错误及时通知我们,谢谢您对我们网站的大力支持。 如咨询涨工资、退休金等法律常识问题,建议去法律咨询版块或者快搜寻找答案,如还没解决,可免费拨打热线直接咨询律师。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矿产资源和矿业生产的管理制度以及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

根据我国《宪法》和《矿产资源管理法》的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用任何手段破坏矿产资源。 但是,国家可在不改变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性质的前提下,按照所有权和采矿权适当分离的原则,将矿产资源的开采权依法授予特定的组织或个人,并有权对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采矿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因而,所谓国家对矿产资源的管理制度,主要是指国家依法对采矿单位或者个人所制订的一系列行政管理制度的总称。 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实行严格的管理,禁止无证开采和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 近几年来,非法采矿活动十分严重,因此必须将其规定为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本罪的对象是矿产资源,是指在地质运动过程中形成的,蕴于地壳之中的,能为人们用于生产和生活和各种矿物质的总称。 其中包括各种呈固态、液态或气态的金属、非金属矿产、燃料矿产和地下热能等。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矿产资源保护法的规定,非法采矿,矿产资源破坏的行为。 根据本条规定,非法采矿包括四种情形: (1)无证采矿的行为,即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取得采矿许可证而擅自采矿的。 根据矿产资源保护法的规定,不论是国营矿山企业,还是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都必须经审查批准和颁发采矿许可证。 开采石油、天然气、放射性矿产等特定矿种的,可以由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采矿许可证。

开采、二款规定以外的矿产资源,其可供开采的矿产储量规划为中型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和颁发采矿许可证。 开采、二、三款规定以外的矿产资源的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制定。 依照第三、四款的规定审批和颁发采矿许可证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汇总向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备案。 矿产储量规模的大型、中型的划分标准,有国务院矿产储量审批机构规定。 同时,《矿产资源法》规定,国家鼓励集体矿山企业开采国家指定范围内的矿产资源,允许个人采挖零星分散资源和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以及生活自用采挖少量矿产。

对开办乡镇集体矿山企业的审查批准、颁发采矿许可证的办法,个体采矿的管理办法,由省级权力机关制定。 凡未经过上述合法程序取得采矿许可证的,均视为无证采矿行为。 (2)擅自进入国家规划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他人矿区采矿的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对国有规划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实行有计划开采,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他人已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矿区内采矿。 ”凡违反上述规定擅自采矿的,即为非法采矿。 所谓“国家规划区”,是指在一定时期内,根据国民经济建设长期的需要和资源分布情况,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定程序审查、批准,确定列入国家矿产资源开发长期或中期规划的矿区以及作为老矿区后备资源基地的矿区。 所谓“”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是指以国民经济来说,经济价值重大或经济效益很高,对国家经济建设的全局性、战略性有重要影响的矿区。 所谓”矿区范围“,是指矿井(露天采场)设计部门确定并依照法律程序批准的矿井四周边界的范围。 (3)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的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对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实行有计划的开采,未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采。 除黄金之外,我国还将钨、锡、锑、离子型稀土矿等等矿种列为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 所谓“越界采矿”,是指虽持有采矿许可证,但违反采矿许可证上所规定的采矿地点、范围和其他要求,擅自进入他人矿区,进行非法采矿的行为。 根据《矿产资源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他人依法设立的国有矿山企业和其他矿山企业矿区范围采矿。 非法采矿构成犯罪的,除实施了上述非法采矿的行为外,还需具备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 所谓“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是指经有关矿产管理部门三令五申或作出行政处罚后,仍然开采的。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但一般限于直接责任人员,具体包括国营、集体或乡镇矿山企业中作出非法采矿决策的领导人员和主要执行人员以及聚众非法采矿的煽动、组织、指挥人员和个体采矿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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