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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碎石2x3,米雨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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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计价依据的消耗量是社会平均消耗量,是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经济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二、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 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时,必须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量单位和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三、新计价依据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及有关费率,实行全面动态管理。 市场信息家由各级造价管理机构通过价格信息发布系统发布。 四、新计价依据中取费定额按不同专业工程、不同取费项目划分为竞争性与非竞争性两大类。 在工程发承包过程中,非竞争性费用应按照规定计取,不得任意调整。 五、新计价依据从2004年10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行,与之配套的计算机应用软件同步推广使用。 原《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1994年)《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994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单位估价表》(1994年)继《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单位估价表》(1993)在新计价依据执行之日起同时停止使用。

凡在2004年10月1日以后经招投标管理机构批准招标或非招标未签订合同的工程,均按新计价依据执行。

2004年10月1日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合同的工程则不做改变。 六、《浙江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等,在新定额未出台前,工料机消耗量标准仍按原定额执行。 各地在贯彻执行新计价依据过程中,如遇有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向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反映,并由他们负责日常解释与管理。 二、本定额按照国家标准GB50500-2003的要求和“政府宏观调控、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改革思路进行编制的。 本定额是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编审工程标底、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使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界定工程成本价的基础。 三、本定额适用于本省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和扩建、改建的工程。 不适用于修建和其他专业工程,也不适用于国防、科研等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及实行产品出厂价格的各类建筑构配件。 五、本定额 的工作内容简要地说明了主要工序,次要工序虽未一一列出,定额均已考虑。 七、有关定额人工的说明和规定1、本定额的人工消耗量是以现行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已考虑了个项目施工操作的直接用工、其他用工(材料超运距、工种搭接、安全和质量检查以及临时停水、停电等)及人工幅度差。 八、有关建筑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说明和规定1、本定额中的材料价格是按合格品考虑的。 2、本定额中的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取定价格包括市场供应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保管费、检验试验费。 3、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定额消耗量均包括场内运输损耗和施工操作损耗,损耗率详见附录(三)。 4、材料、成品及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地点的场内水平运输已包括在相应定额内,垂直运输另按第十七章垂直运输工程计算。 5、本定额中的冷拔钢丝、高强钢丝、钢丝束、钢绞线均按成品价格考虑。 6、配合比原材料用量应按配合比相应定额分析计算,其中并列有两种水泥强度标准的配合比定额,设计无特殊要求时,均按较低强度标准的水泥配合比计算。 7、混凝土构件浇捣、制作定额为包括添加剂,发生时,按设计要求另行计算。

8、本定额中的黄砂,用于垫层的为毛砂,用于砼及砂浆配合比的为净砂,其过筛人工及筛耗,已包括在材料价格内。 用于砼中的碎石,材料价格内已考虑了一定比例的冲洗费用和损耗。 9、本定额中淋化每立方米石灰膏,按统货生石灰750kg编制。 10、本定额木种分类规定如下:一、二类:红松、水桐木、樟子松、白松(方杉、冷杉)、杉木、杨木、柳木、椴木。

三、四类:青松、黄花松、秋子松、马尾松、东北榆木、柏木、苦楝木、梓木、黄菠萝、椿木、楠柳、华北榆木、榉木、枫木、橡木、核桃木、樱桃木。 设计采用木材种类与本定额取定不同时,按各章有关规定计算。 11、本定额周转材料按摊销量编制,且已包括回库维修耗量及相关费用。 13、本定额项目中次要的零星材料虽未一一列出,但已包括在其它材料费内。

2、定额中建筑机械的类型、规格是按正常施工、合理配置,结合本省施工企业机械配备情况综合考虑的。 在执行中除定额另有规定或设计有特殊要求者外,不得因实际使用机械与定额不同而任意调整。

3、本定额未包括大型机械场外运输机械安拆费用,发生时应根据施工设计选用的实际机械种类及规格,按附录(二)及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的有关规定计算。 十、本定额按建筑面积计算的脚手架、垂直运输费等是按一个整体工程考虑的,如遇结构与装饰分别发包,则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确定划分比例。 十一、在外围开窗面积小于室内平面面积2.5%的地下室、库房及暗室等室内施工时,所发生的洞库照明费按所涉及子目定额人工费的40%计算。

十二、本定额的垂直运输按不同檐高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单独编制,应根据具体工程内容按垂直运输章节定额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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